李居胥跳下战车,人还在半空,虎头刀绽放出凌厉的刀气,旋身一周,上百只啮齿鼠分尸,双脚触地,方圆十米內已经没有活著的啮齿鼠了。
    刀光闪耀,被惊动的啮齿鼠还没反应过来,纷纷被分了尸,佟盛隆等人纷纷跳车,紧跟李居胥身后,击杀衝过来的啮齿鼠。
    啮齿鼠的感知灵敏无比,眾人才跳下战车,百米之外的啮齿鼠都知道了,掉头就衝过来了。
    不过,啮齿鼠的速度快,李居胥一行人前进的速度更快,远处的啮齿鼠还没有靠近,李居胥已经衝出了两百多米,啮齿鼠丝毫无法阻挡李居胥的脚步,虎头刀绽放出的刀气,无坚不摧,啮齿鼠还没近身已经死了。
    车队距离石头山大约2.5公里的样子,李居胥等人前进到一半的时候,山头山上的男人发现了他们,眼中射出惊喜的光芒。
    路况崎嶇,但是这难不倒李居胥他们这些高手,轻轻鬆鬆跨越一二十米的障碍,连背负三百多斤饲料的大笨钟都能紧隨队伍不掉队,
    被惊动的啮齿鼠快速跑过来,马上被地上的饲料吸引,动作停顿了剎那,看看李居胥他们远去的背影,又低头看看饲料,最后还是没能忍住饲料是诱惑,大口大口吃起来。
    因为走的是直线,並不好走,在跳过一个五米多宽的深潭后,李居胥他们来到了山脚下,山脚下堆积了大量的啮齿鼠,层层叠叠,让陆绎风一下子想到了基地城外的情景,没有什么好的办法,只能採取最原始的肉搏廝杀,他们一行人身上,连一颗手雷都没有。
    李居胥依然是第一个,虎头刀绽放出璀璨的刀芒,刀走圆弧,来回移动,硬生生在啮齿鼠群之中开闢出了一条路来,陆绎风和佟盛隆紧隨左右,挡住来自两侧的压力,其他人以三人为首,组成三角阵,一步一步杀到了石头山下。
    队伍经过的地方,留下厚厚的尸体,大笨钟把所有的饲料都拋撒出去了,却挡不住蜂拥而来的啮齿鼠,数量太多了,虽然有一部分啮齿鼠选择了饲料,但是还有更多的啮齿鼠选择进攻。
    石头山的高度在36米的样子,李居胥纵身而起,刀光闪过,把贴在石壁上的啮齿鼠都削飞了出去,山顶的男子早已经做好了准备,他单手抱起受伤的女子,右手一挥剑气纵横,两百多只啮齿鼠如遭雷击,落地后就没了动静,如果有人解剖就会发现,啮齿鼠的內臟已经粉碎。
    男子一跃而下,沿途的啮齿鼠跳起来想要咬,一道剑芒扫过,所有的啮齿鼠都甩飞出去。李居胥连续挥刀,把从两侧衝上来的啮齿鼠全部击杀,落回了地面,男子只比他晚一秒钟落地,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。
    男子的衣服已经完全被污血浸湿,然后乾涸,又打湿,如此不知道多少次,衣服都硬了,他身上应该有很多伤口,却被结痂掩盖了,但是腐烂的味道是掩盖不住的。女子的情况很不妙,被啮齿鼠咬过的地方腐烂得能看见骨头,很多伤口流著脓血,女子气若游丝,脸上看不见一丝血色。
    隨时都可能咽气。
    “可解啮齿鼠的毒素!”李居胥拿出两支早就准备好的药剂丟给男子,男子愣了一下,马上给女子注射,然后才给自己注射。
    “不管有什么话,离开这里再说!”李居胥见到石头山背面的啮齿鼠都绕过来了,这些啮齿鼠也不畏高,直接从数十米的石头山上向下跳,跟椰子一样往下砸。
    佟盛隆和灰衣老者成了前锋开路,李居胥断后,男子从落下石头山就被包围在了中间,虽然他表现得很神勇,剑芒凌厉无比,但是在场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,看出了此人实际上已经是强弩之末,完全是靠著一口气撑著,一旦这口气鬆了,別说作战了,能保持不昏迷都算意志力强大了。
    大家不指望他出手杀鼠,只希望他能坚持到战车的地方再昏迷就算帮了大家的忙了,毕竟,从啮齿鼠群杀出一条血路已经是不易,背著两个人,必然会影响队伍的速度。
    男子与李居胥他们没有交流,但是看队伍的阵型就明白了队伍的想法,他的目光闪烁了一下,没有说话,只是紧紧抱著妻子,一路上鲜少出手,只是紧跟队伍不掉队。
    跨过几个大的障碍物后,队伍的速度猛然提升,后面的啮齿鼠一下子被拉开了距离,沿途的啮齿鼠还在爭抢饲料,一行人有惊无险追上了车队,车队没有停下,一直在前行,只不过把速度放慢了,等到断后的李居胥上车,车队猛然提速。
    其他人在车顶上阻挡衝击车队的啮齿鼠,只有李居胥和田七钻入了车厢。男子刚刚把妻子放在担架上,看著妻子的气息粗重了不少,他的心也宽了不少,知道李居胥提供的药剂有效果。
    “他是医生!”李居胥指著田七。
    男子立刻让开身位,田七只说了一声得罪,就立刻动起手来,第一时间就是把女子全身脱光,拿了毛巾倒了半瓶酒精迅速给女子擦拭身体,最后用掉了十几张毛巾,才勉强让女子勉强看得了眼,接著田七熟练地给女子清理伤口、包扎,都是外伤,没有內伤,只要把发炎的问题控制住,女子好起来是时间问题。
    过程中,李居胥一直背对著女子,直到田七完全包扎好,拿了一套乾净的病號服给女子穿上,他才转过身来,之所以没有让身为丈夫的男子穿衣服,因为男子一身太脏了,除了眼睛,他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乾净的。
    “虽然没有条件洗澡,但是我觉得你还是换一套衣服比较好。”李居胥让田七取了一套迷彩服给男子。
    外出作战,还是迷彩服最合適,西装什么的,看是好看,但是既不耐脏,也不耐磨,穿著也不舒服,还是迷彩服最实用。
    男子把换下来的衣服丟了,车厢內的腐臭味一下子减少了一半,因为都是男子,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,他大大方方任由田七给他处理伤口。
    “我叫黄元掣,这位是我的妻子,我们是二十年前来到万兽星球的,大部分时间在山上过日子,极少回基地……”仿佛猜到了李居胥想问什么,男子不等发问,先自己交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