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考了一会后,金胜开口说道:“我提几个点,你们记一下,然后出一份法律意见,再去跟检察署那边交涉一下吧!”
    听到金胜这么说,施磊和王宇豪全都拿出纸笔,准备记录要点。
    张琴更绝,乾脆掏出手机,直接录音。
    金胜才不会管这些,事情办好就行。
    “第一,去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对汤毅峰家庭住址所在的社区,做一个影响评估意见。”
    “第二,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,拿到谅解书。”
    “第三,跟交警部门调取汤毅峰的机动车驾驶证,以及查一下一年內的超速驾驶或其他违章行为。”
    “咱们要定个调子,那就是汤毅峰是有证,合法驾驶的机动车,平时也比较遵守交通法规。”
    “这一次的事故,也只是一个特例,意外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事故现场图显示,当时汤毅峰驾驶在右侧机动车道路面,而被害人在天黑下雨、车少人稀的郊外,坐臥机动车道中间,这才导致的交通事故。”
    “如果没有汤毅峰的逃逸行为,本来不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”
    “第四,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、最高法院《关於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条,第一款的规定。”
    “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,需同时具备负事故全责或主要责任,行为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”
    “在这个案子中,交警部门以汤毅峰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,致使事故原因无法確定。”
    “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已经认定汤毅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郭浩南没有责任。”
    “所以,汤毅峰的逃逸行为,不能再作为量刑情节进行加重处罚,重复评价。”
    “同时,也不再適用最高法院《关於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的规定,认为汤毅峰“系交通肇事后逃逸”进行从重处罚。”
    “好了,说这么多就够了。”
    “如果检察署那边还是继续坚持的话,那就准备开庭吧!”
    “不管对方认不认,结果也就那样,基本上会是缓刑。”
    金胜的最后这句话,还是很霸气的。
    就跟罗老师说的那样,一个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想要犯罪,还真的不一定会被抓住。
    这个就叫做专业了。
    其实很多的刑事案件,上庭真的就是走个过场。
    私下里的交锋才是常態。
    民事案件其实也一样。
    明明知道是必输的,那就明智点进行调解,付出一点代价解决掉。
    只有那些模稜两可的,才会去法庭上掰扯,谁能说服法官,谁就能贏。
    请律师的意义,就在於此。
    当然,你要是自己很牛,那就省钱了。
    就比如白亿荣的案子,怎么说都可以,反正都有法律依据。
    学外语的陈清泉院长曾经说过,想怎么判就怎么判,法律的最终解释权,在法官手里。
    这时候,张琴收起了手机点点头道:“好的,我马上去办。”
    说完后,就起身出了办公室。
    施磊也跟了出去,剩下王宇豪还看著金胜。
    “金律,魏大勇的案子,我把监控都看完了,除了案发前后几天,其它没有什么发现。”
    “那你觉得,这个案子有没有疑点。”
    金胜的问话,也带著点考教的意味。
    “我觉得,警方给出的案情经过,是有瑕疵的。”
    “至少在卷宗里没有註明,死者为什么会带著30万的现金到案发现场。”
    “还有一点,魏大勇为什么会把凶器给丟弃在原地。”
    “另外在做的笔录中,既然都已经招了钱在那里,那么为什么不把其它的物品也招出来呢?”
    王宇豪能来找金胜谈这个案子,肯定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。
    说的这几个点,还是比较关键的。
    不过光凭这样还是不够的。
    既然教了,金胜也不藏私,直接回答:“如果我是公诉人,对你的几个问题,我会这样回答。”
    “死者取了30万,可能是由於她的职业,经常会去跑新闻,购买一些素材之类的。”
    “一般都会使用现金,所以一次性多取点,很正常。”
    “这次过来,也是想要找找拆迁的什么新闻。”
    “在小路上碰到了魏大勇,跟他买消息的时候,不小心露了財,这才引来了杀身之祸。”
    “至於凶器为什么丟在原地,可能是魏大勇当时眼里只有钱,杀完人后急著去拿钱,就隨手丟在了旁边。”
    “最后跑路的时候忘记了。”
    “至於其它物品在哪里,这个不得问被告人吗?”
    “他不配合,不说,警方总不能刑讯逼供吧!”
    “万一,他抱著侥倖心理呢?”
    “认为不招出来,警方就拿他没办法。”
    “至於那笔30万,魏大勇为什么会招出来,那就更容易解释了。”
    “就说警方给他看过,他自己鬼鬼祟祟的样子已经被监控给拍到了,最后肯定会去他家里进行搜查。”
    “反正最后会搜出来,乾脆就说了唄!”
    “也好来个主动交待。”
    “这样总不矛盾吧?”
    金胜说完后,王宇豪有点傻眼了,还真的不好反驳。
    完全没毛病。
    因为凶器上的指纹,死者身上的指纹,以及从家里搜出来的钱,全都是事实。
    这些你怎么解释。
    一般人要是遇到死人了,看到旁边有这么多钱,就算拿了钱不报警,但总不会去捡沾染血的匕首。
    甚至还在死者的身上留下指纹,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拿走,还给丟了。
    总不现实吧!
    这就是金胜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功夫,跑现场,调证据的原因。
    王宇豪这时站在原地,眉头紧锁。
    “你先回去吧!再仔细的看看卷宗,想想还有什么疑点。”
    “我可以提醒你一下。”
    “一件被定性为『抢劫杀人』的案子,要想打成无罪,除了基本的犯案逻辑之外,最关键的点,还是在证据当中。”
    “特別是所谓的关键证据。”
    “你一定要在上面找出合理的疑点,从而推翻整个认定。”
    “否则,你怎么弄都是白费功夫。”
    “阿基米德的名言,『给我一个支点,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』。”
    “这也是我们刑事辩护律师的座右铭。”
    “找到关键证据中的一个疑点,就能翻转整个案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