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说石勇军了,就连其他几人听到金胜这一番解释,心里也是相当认同。
    甚至有个排在前面的人,还特意回过头来瞧瞧是谁的部將。
    几分钟后,眾人都顺利进入了检察署大楼。
    一楼右侧的听证室內,此时被分割成了四块区域。
    媒体、法律从业者、群眾、治安。
    最前面是4张桌子,上面放著名牌。
    罗晓晨、石博、蒋承均、何佳熙。
    金胜找了找,发现左侧最上方一个位置,標註著『被告辩护人』。
    “郭总,那我就先过去了。”
    “看你的了。”
    “放心吧!”
    互相点头示意了一下,金胜领著王宇豪走到了自己的专属位置。
    刚落座,便吸引了不少探寻的目光。
    有些媒体人甚至下意识便想上来採访一下,走了两步才想起来,这里是检察署,自己是来参加听证会的。
    只能悻悻退了回去。
    金胜环顾了一下嘈杂的环境后,自顾自的拿出笔记本电脑、开机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官方网络平台、短视频平台、本地电视台,全部开启了直播通道。
    隨著流量的推送,越来越多的吃瓜群眾涌入。
    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一大批法律从业者。
    只要是有空的,基本上没有错过这场听证会。
    竞诚律所內,蒋梦瑶、施磊这两个留守人员更是不用说,第一时间点了进去。
    自家老大的案子,不关注能行嘛。
    万一让写心得体会怎么办。
    忘记被春游、秋游,支配的恐惧感了吗?
    这时候,有个镜头对准了金胜这边。
    陈汉生、赵勛、汪靖文、陈悦.......
    关係比较好的,嘴角都不由露出一个笑容,有人还会小声骂上一句:『又让这小子出风头了』。
    於翔斌、温克、秦彦.......
    有矛盾的这批人,全都盼著金胜摔跟头、出洋相。
    当然也有不少网友在咬牙切齿。
    夺妻之恨、不共戴天。
    自从昨晚上和敏敏打情骂俏的视频爆出后,金胜的身份早就被扒乾净了。
    要不是主页上明晃晃掛著『律师』认证,信不信评论早被攻陷了。
    就算这样,还有几个头铁的网友在上面阴阳怪气。
    点讚数都破万了。
    不知道这些人抱著什么心態,莫非想送两个人头给金胜祭旗。
    博览中心休息室內,柳慧敏一边化妆,一边打开手机放在一旁看著直播。
    当看到金胜后,手上动作都停了下来,脸上掛上了甜蜜的笑容。
    “哎呦.....看到情郎,整个人都发亮了。”
    “是不是还在回味昨晚的销魂啊!”
    听到欣欣的打趣,柳慧敏忍不住白了她一眼。
    ...........
    很快,时间正式来到了9点。
    隨著一行穿著制服、佩戴徽章的人进入场內,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    这时候,金胜也看到治安区域內,唐启平和两个同事坐在那里了。
    两人微微点头示意了一下。
    一个负责案子的刑侦队长,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。
    要是表现的太亲近,有心人看到后指不定会怎么想。
    “咳.....”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是西湖区检察署的副检察长,蒋承均。”
    “首先,我代表检察署,感谢大家对於我们工作的支持,监督。”
    “司法,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防线。”
    “它的核心职能,是保障法律实施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”
    “这....也是我们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初衷。”
    “在正式开始之前,我先说明两个事项。”
    “由於涉及个人隱私,嫌疑人邹女士,会在后台房间,通过同步直播参与。”
    “期间如有需要直接向她本人进行发问的,她会利用话筒来回答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她的辩护律师也已经在场。”
    说到这里的时候,蒋承均朝著金胜这边伸手示意了一下。
    “下面,听证会正式开始。”
    “先由本案的主办检察官,罗晓晨,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案情。”
    话音落下,坐在主席台最左侧。
    看上去年纪在30来岁的检察官开始接过话题。
    “本案发生於9月6號,傍晚7点22分。”
    “地点位於酒店房间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...”
    隨著罗晓晨的讲述,一件件证据的出示,案件开始逐步清晰了起来。
    金胜虽然了解过,也在唐启平办公室看到过一些东西。
    但毕竟是没有阅过完整卷宗。
    不少证据也是第一次见到。
    差不多过了半个多小时,介绍完毕。
    “本次需要进行討论的问题,一共有三个。”
    “第一:据嫌疑人邹某供述,她於案发前一个多星期,也就是8月27號中午时分,接到了受害人冯某电话。”
    “在通话中,冯某怀疑项目失败,造成巨额损失的事情,是邹某故意为之。”
    “因此,便对其严厉质问、口头威胁,要求进行全部赔偿。”
    “否则绝对不会善罢甘休。”
    “但邹敏明知自己处境堪忧,却仍旧在案发当天,主动登录长期未使用的微博帐號。”
    “拍摄了本人所在的酒店房间號码,进行公开发布。”
    “其行为、思想,是否具有引诱冯某上门、从而造成这次案件的主观故意。”
    “第二:案发地为高端星级酒店。”
    “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、个人隱私,於2008年10月,便已启动机器人代替送达外卖的服务。”
    “根据记录,邹某从2009年11月份至今,曾4次入住该酒店,点过不下於5次外卖。”
    “应当知晓,机器人把物品送达后,会利用內置联网程序,按响门铃。”
    “同时,点餐人的手机中也会有电话、信息提醒。”
    “可在本次案子中,我们能从走廊监控视频中清楚看到,冯某当时採用方式,是用手直接敲门,並非按响门铃。”
    “而邹某为何会打开房门。”
    “她是否已经明確知晓了,站在门外之人,就是冯某。”
    “第三:根据案发现场痕跡勘验、邹某口供描述,我们模擬了一个示意图。”
    “请看大屏幕......”
    说到此处,现场的大屏幕上,便出现四张对比图片。
    罗晓晨侧身利用雷射笔开始示意说明。
    “大家可以清楚看到,从第一张图片开始,连续四个位置变化。”
    “两人之间的站位,进行了互相转换。”
    “邹某由一开始被冯某堵在窗口位置,变成了站到靠近玄关处。”
    介绍完之后,罗晓晨放下笔继续说道:“如图所示,邹某完全有机会躲进洗手间锁门。”
    “或者直接朝著大门外跑,並进行大声喊叫。”
    “可她並没有如此做,而是继续待在原地。”
    “相信大家多多少少都看过一些犯罪类型的影视剧。”
    “应该知道,在面对生命遭受到威胁的情况下,求生本能会促使我们儘快逃离、呼救、报警。”
    “但邹某的行为,很明显不符合这一准则。”
    话音落下后,不少人全都点头认同。
    金胜默默用笔在把三个问题记录好,一言不发的看表演。
    眼下还不到自己发挥的时候。
    蒋承均这个副检察长,兼主持人接过话题道:“好,下面由区治安局刑侦大队,负责侦查本案的大队长唐启平,发表意见。”
    听到点了自己名,唐启平坐直身体,拉过面前的话筒。
    “我们刑侦在接到指挥中心通报后,第一时间便赶赴了案发现场。”
    “嫌疑人邹某,当时除了身体受到伤害之外,精神方面也处於惊嚇过度状態。”
    “至於受害人冯某,经过法医检验,当场死亡。”
    “正如刚才罗检察官所言,在之后的侦查过程中,我们发现了邹某故意透露自身房间號码的问题。”
    “经过对她本人的再次询问,她承认....確实抱有这种心思。”
    “並解释道:由於冯某长期利用『私密』视频,对其进行敲诈勒索。”
    “因此她希望能藉由这次机会,將冯某绳之以法。”
    “基於这一点,我们治安方面认为,邹某的行为,从主观、客观、主体上来说,符合《刑法》第233条『过失致人死亡』的构成要件。”
    “於是便向检察署报请『逮捕』。”
    唐启平说完之后,迅速瞟了一眼金胜这边。
    经过治安、检察两方,抽丝剥茧般的案情说明。
    正在观看直播的大部分『吃瓜群眾』,法律工作者,同样都是认同这个观点的。
    这一点从打在公屏上的发言就能看到。
    还有一些在网络上比较活跃的律师,则趁机开始发表个人看法,蹭一波流量。
    “嫌疑人的辩护律师,你有什么意见需要发表吗?”
    隨著蒋承均的询问,现场目光,镜头......全都转移到了金胜这张『帅脸』上。
    不用多说,各大直播间內同样如此。
    金胜嘴角微微上翘道:“有的.....”
    “可能很多人不清楚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”
    “当案件处在治安侦查阶段的时候,我们律师是无法进行直接阅卷的。”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我跟大家一样,都是通过刚才的证据展示、案情说明,才了解到所有的情况。”
    “针对罗晓晨检察官提出的三个爭论点,我这边罗列了一些问题。”
    “希望罗检察官、唐队长,能帮我解个惑。”
    罗晓晨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金胜,並不熟悉。
    但唐启平了解啊!
    一听这个淡淡的语气就知道,要搞事情。
    “罗检察官,我想请教一下。”
    “比如咱们两人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,你对我放出狠话,说要好好收拾我。”
    “过了几天,我去魔都玩,顺便拍了张酒店的照片放上网。”
    “你注意到之后,便立马过来找我麻烦。”
    “请问,到底算我故意引诱你呢?还是你自己决定要来?”
    罗晓晨皱著眉头,眼睛盯著金胜,一言不发。
    他知道这个问题的『意义』所在。
    怎么回答都是错。
    就好比皱敏目前的状况。
    我拍了放上网是一回事儿,来不来找麻烦,那是你的自由。
    除非有扎实的证据,比如故意发:你来不来,敢不敢来......这种挑衅的简讯。
    金胜毫不示弱的跟其对视,嘴上继续说道:“罗检察官,刚才你出示了很多证据。”
    “酒店监控、微博截图、转帐记录、证人证言、司法鑑定.......”
    “那么请你来告诉我,入室后、以暴力手段要求我方当事人交出钱財、转帐,甚至胁迫向他人借钱交付。”
    “这属於什么犯罪?”
    “你们检察署一般会出具怎么样的量刑建议?”
    话音落下,现场目光转向了罗晓晨这一边,等待他的回答。
    眼见对方继续保持沉默,金胜接著说道:“或者,我换个问题。”
    “入室抢劫、故意伤害、属不属於严重犯罪行为。”
    罗晓晨点头道:“当然算。”
    金胜追问道:“那基於这两种合併在一起,同时发生的犯罪行为,当事人是否能进行防卫?”
    “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?”
    罗晓晨沉吟道:“具体情况、具体判断,不可同一而论。”
    “我们今天的听证会,不正是为此而召开的吗?”
    金胜突然露出一个『得逞』的笑容道:“好.....那就请罗检察官,好好判断一下。”
    “现在,是第二个问题。”
    “在检方刚才提供的证据中,有两条转帐记录,金额分別是300万、200万。”
    “是冯某转给公司总经理刑某的。”
    “原因,是刑某发现,冯某在任职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收受贿赂,为两个垃圾项目大开绿灯,造成公司巨额亏损。”
    “这两笔总计500万的匯款,正是冯某为了逃脱法律责任,付出的赔偿款。”
    “所以.....我方当事人既然没有做过,为什么要怕。”
    “就算知道房间外面是谁,故意开的门,那又怎样?”
    “冯某当时是手里拿著刀、还是拿著棍。”
    “还是说,他嘴里喊著『要杀人』的口號吗?”
    “我想没有吧!”
    “那为什么不能开门跟他讲道理、说清楚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