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两人指点下,金胜来到了位於整个村子中间地带的村委会。
    一幢3层高、4间房的米白色小楼。
    门口水泥地上,固定著一些健身器材,竖著两个公示牌。
    左侧停放著两辆私家车,以及一些摩托车。
    右侧则是菜地,绿油油一片。
    金胜从敞开的大门口走了进去。
    入眼就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办公室,共有3张摆放著电脑显示器的办公桌。
    不过此刻只有其中一张的后面,坐著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,正全神贯注的盯著屏幕,手上握著滑鼠,不时就会点一下。
    “咚咚......”
    出於礼貌,金胜还是先敲了敲房门。
    听到声音,对方立即转移视线看了过来。
    “你找哪位?”
    “您好,我想打听一个人。”
    听到金胜標准的普通话,对方小小的愣了一下。
    “那你进来说吧!”
    “谢谢......”
    “你想要打听谁?”
    “童小路,您认识吗?”
    对方眉头一皱,思索了一下道:“你是什么人,为什么要打听他。”
    没有直接说不认识,那就证明他知道。
    这是个好消息。
    金胜立即回道:“我叫金胜,是个律师......”
    说话的同时,一张名片递了过去。
    “这次之所以来打听情况,是为了一个案子。”
    “大哥您如果对他有所了解,还请帮个忙。”
    求人办事,姿態总得稍低一点。
    那些下巴翘上天,直接用钱砸的.....那叫霸道总裁。
    对方接下名片后,仔细看了看上头的內容,这才开口道:“这位律师,我们村確实有个叫童小路的后生。”
    “但我不知道....他到底是不是你找的那个?”
    金胜立即应道:“30岁出头,身材偏瘦,左脸颊上有一道差不多5公分左右的旧疤痕,直到下巴。”
    “右边眼角下方这里有个黑痣。”
    听完这番描述,对方立即就確认道:“那没错了,就是他。”
    “他是我们村5组老童家的么儿。”
    “自从两年前老童生病走了之后,那小子就去了县城。”
    “平时基本上不会回来。”
    金胜默默把手伸进兜里,开启了录音笔。
    “怎么称呼您?”
    “我是村里的主任,陈山。”
    “陈主任,那您能不能帮忙说一下这个童小路的情况?”
    陈山抬手对著旁边示意道:“你別站著了,先坐下嘛!”
    “好....谢谢。”
    金胜也没客气,直接拉过椅子坐下。
    “要说小童这孩子,也是个苦命人。”
    “当时他阿妈在怀著他的时候出了意外,大人没保住,小童倒是活下来了。”
    “可不足月,从小体弱多病,是个药罐子。”
    “那年头家家都不好过,能填饱肚子就是万幸了。”
    “而老童家里,上有老、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娃娃要养,小童还得经常上医院治病。”
    “到处都要用钱。”
    “恰好....那时候好多人在传,粤省遍地是黄金,只要肯吃苦,一个月几百块都能赚到。”
    “90年代的钱,那是真好用啊!”
    “当时我20岁,头脑一热,也跟著老童一帮子人一起去了。”
    “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,我硬挺了两年,实在吃不了工地上的那份苦,就带著攒下来的1000多块钱回了老家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”
    陈山在那里回忆过去,金胜也不好直接打断,只能默默听了下去。
    不时还得点点头,给出情绪价值。
    有求於人,没办法!
    差不多过了十多分钟,这才进入了正题。
    “小童嘛,確实是被宠坏了。”
    “哪怕十多岁后身体好了很多,他那个姐姐同样也是什么活都不让他干。”
    “这么一来,就养成了不好的习惯。”
    “书嘛读不进去、整天就知道玩,还跟著几个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。”
    “不是跟人打架、闹事,就是搞点小偷小摸的,都快成治安所常客了。”
    “要不是他姐夫就在那里上班,早就送进去改造了。”
    金胜眼皮子一跳,瞬间来了精神,立即开口问道:“陈主任,你说童小路的姐夫,是当警察的吗?”
    陈山点头道:“对啊!”
    “要说这事吧!也是个缘分。”
    “小童有一次不知道干了什么事,被抓进了治安所,童娜知道后就赶紧找了过去。”
    “负责的警官,是个新来的年轻人。”
    “后来也不知道怎么,一来二去的,两人就走到了一起。”
    “当时我们村里还流传著一个玩笑.....如果小童不犯事,这么好的姻缘哪里会有。”
    金胜接著问道:“那个警官的名字,您知道吗?”
    陈山笑了一下道:“我肯定知道,跟我还是本家.....叫陈军。”
    “之前是我们镇上治安所的,后来调去了县里。”
    “听说现在当了领导,已经是副所长了。”
    “不过具体在哪个治安所,我可就不知道了。”
    金胜起初还以为是哪位侯队、或者许新呢?
    没想到却是一个叫『陈军』的。
    不过童小路能替治安做事,没联繫是不可能的。
    他的姐夫,就是那根线。
    现在铺垫了这么久,可以问出关键点了。
    “陈主任,您是从小看著童小路长大的。”
    “关於他手臂有习惯性脱臼的毛病,您知不知道?”
    陈山毫不迟疑道:“这个我当然知道了。”
    “从娘胎里带来的,说是什么先天发育不良,闭合不了。”
    “第一次发现的时候,还是他6岁那年。”
    “当时一家子人都嚇坏了,急的不行。”
    “我们村那会儿有个老中医,正骨那是一绝。”
    “咔咔两下就好。”
    “可没多久,又脱臼了。”
    “这次老中医摸了摸,就说了....他这个以后都不能太用力,不足月,骨头关节没长好。”
    “老童不信,还特意带著孩子跑去市里检查了一遍。”
    “结果钱白花了,得出的诊断却是一样的。”
    金胜暗道一声『冰狗』,自己猜的果然没错。
    一切全都能解释通了。
    郭镇海在负责这个案子的时候,调查违规、处理违规,再加上童小路姐夫的身份,事情便能强行往『治安』身上扯了。
    正好趁著明后两天的双休日,金胜弄好书面材料,固定好相应证据,便能向有关部门反映了。
    不过这一次.....会跳过县检察署,县治安局纪委、信访、督察,直接去市里两个部门。
    金胜倒要看看,背后那人的关係究竟能通到哪一级?
    如果市里不行,那就去省里。
    牛犇的案子,刘少波完全按照了程序慢慢来。
    只要他本人能顶得住压力,相信很快便能出来。
    可现在却直接搞到了律师身上,那就太过分了。
    人家都明著违法违规了,金胜怎么可能还会客气。
    “金...金律师,我刚才忘了问,这个小童...到底出了什么事啊!”
    这时候,陈山突然反问道。
    金胜沉吟道:“陈主任,您是个实诚、爽快的人。”
    “既然开口问了,那我肯定也不能藏著掖著。”
    “但有一点我得提醒您一下。”
    “眼下这事儿还在处理阶段,您知道了以后,可千万別跟其他人说,否则我就违规了。”
    陈山立马抬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胸口道:“放心.....我这人嘴巴最严了,绝对不会往外冒一个字。”
    看著对方那信誓旦旦的模样,金胜嘴角抽搐了一下。
    根据行为心理学的解释,这种情况下的『承诺』效力.....极其有限。
    就好比有个人找你借钱,越是强调『会还』,只是临时周转一下,那对方爽约,赖帐的概率就会越高。
    这是大量实践得出来的结论。
    可金胜又转念一想,传出去也不怕。
    打草惊蛇未必不能转换成.....敲山震虎。
    治安那帮人如果知道自己手握这种『把柄』,是会提心弔胆呢?还是鋌而走险呢?
    金胜想挑战一下......
    “陈主任,那我就说了。”
    陈山连连点头,眼中充满了获取『八卦』的渴望。
    “童小路利用自己手臂习惯性『脱臼』这一点,坑了別人好几万块钱。”
    “现在人家不肯,准备开始反击了。”
    “一旦罪名坐实,起码得进去待3年以上。”
    陈山嘴巴微张,显然是被这个结果给惊到了。
    等反应过来,更是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。
    “这....这次咋会这么严重啊?”
    “我记得之前他就干过这事儿,別人后来打听到消息后找上门討说法,更是当场报了案。”
    “警察来了,也就退钱的事,从来就没说要坐牢啊!”
    听到陈山自言自语的话,金胜心里倒没什么好意外的。
    童小路之所以帮蜀黍办事,那还不是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情况。
    至於为什么会知道?
    这都不用费脑筋好嘛!
    眼下拿到了想要的东西,自己就没必要再继续待下去了。
    金胜起身道:“陈主任,今天太麻烦您了,我就先回县里去了,等改天有时间,我再来村子玩。”
    “好好,我送你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”
    从村委会出来,金胜一边朝著村口方向走去,一边掏出了手机。
    上面有不少消息提醒。
    先在平台上呼叫了网约车,金胜这才点开看了看。
    忽略掉常规的那些『艾特』,张琴在十多分钟前发了一个。
    “金律,我在群里看到刘律有反应了,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魔都?”
    “最早下个星期。”
    ............
    接下来两天,风平浪静。
    金胜在房间內弄资料、处理其它案子的法律意见书、辩护意见书,和刘少波聊了聊接下来的方案。
    顺便也让他联繫了县治安局那位侯大队长,预约了星期一上午的看守所会见。
    同时补交了一下关於金胜的委託证明。
    这个案子,自己算是正式介入了。
    蜀黍可以无视程序,但律师不行。
    没有东西,连大门都进不去。
    侯大队长这次倒没有设置什么障碍,一口就答应了下来。
    在他看来,刘少波吃了张黄牌警告,多多少少心里有数了。
    小算盘那是打的『哗哗』响。
    只可惜还没意识到,现在跟他们打擂台的对手,已经换人了。
    余下的时间,金胜除了和柳慧敏视频之外,偶尔还会去短视频平台,在自己帐號的评论区里,回復一些网友的搞怪问题。
    这叫互动,增加粉丝粘性。
    比如:我请朋友吃饭,明明只点了3菜一汤,可服务员不小心给我多上了一道菜,我没问,直接把东西都吃了。
    可结帐的时候,老板却让我把多上的那道菜钱也给付了,合理吗?
    金胜给出的答案是:合理!
    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87条规定,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,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,並依法赔偿损失。
    饭店作为受损方,可以要求顾客支付菜钱。
    又比如:我用1万块每个月包养女大学生,並签了协议,隨叫隨到,可现在腻了,听说这种协议违背公序良俗,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?
    金胜则是回道:不可以!
    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53条,包养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,而自始无效。
    理论上来讲,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財產。
    但是.....你这是属於不法原因给付,法院不会支持返还,避免了变相保护不法行为。
    包养有风险、转帐需谨慎。
    再比如:小区对面楼有个女的,每天晚上一回到家就喜欢裸露身体在客厅晃悠,而且还不拉窗帘。
    只要一站到窗前就能看到,搞得我很尷尬。
    请问,我能告她,让她在家把衣服穿好吗?
    金胜这里回答:可以!
    在自家私密空间所实施的行为,受法律保护。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只要主观上没有裸露身体的故意,即便被邻居看到,也不构成违法。
    但如果明知自己裸露身体会被邻居看到,而故意不拉窗帘,因公共场所的界定,包括开放性,可视性较强的空间。
    所以.....即使是在家里,也可能会被认定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构成治安违法。
    另外小声问一句:你家地址在哪里,我来帮你现场评估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