坏事是视线受阻,看不清猎物;
    好事是风声掩盖了脚步声,不容易被猎物发现。
    陈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地里跋涉,每一步都踩得极轻,脚尖先著地,再慢慢把重心移过去,生怕发出声响。
    幽灵跟在他身后,四条腿交替迈动。
    等到距离差不多五百米的时候,陈锋在一块巨石后面停了下来,慢慢探出头,透过风雪看向前方。
    隱约看到了那群马鹿。
    它们正在一片背风的洼地里啃食树皮和灌木梢,四只鹿挤在一起。
    那头公鹿体型巨大,脖子粗得像水桶,浑身肌肉隆起,站在那里像一座小山。
    但非常警觉,吃两口就抬起头,
    鼻子不停地嗅著空气中的味道。
    两只母鹿在旁边低头啃食,
    另一只体型较小的母鹿站在外围,不时地跺跺脚,像是在警戒。
    陈锋目测了一下距离。
    大约有四百米。
    这个距离,56半自动能打,但风太大弹道会偏,
    而且公鹿的位置不好,旁边有岩石挡著,打不中要害的话,
    它一跑就追不上了。
    必须再近点。
    陈锋刚想动,突然,【山河墨卷】的画面里出现了一丝异样。
    在马鹿群的右侧,大约三百米的地方,有一条极细,极淡,却带著致命杀机的线条,正在快速逼近。
    那线条呈现出一种苍白色,如果不是仔细看,根本发现不了。
    【山河墨卷】显示。
    【目標:猞猁(变异/雪原杀手)】
    【状態:潜伏、狩猎中】
    【距离:马鹿群约两百米】
    猞猁。
    陈锋皱眉。
    这只猞猁比他上次遇到的那只还要大,体型跟条成年狼差不多。
    而且通体雪白,没有一丝杂色,四肢粗壮,爪子又大又厚,踩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。
    它正趴在一块岩石后面,身体压得极低,几乎贴著地面,金色的眼睛死死盯著那只站在外围的母鹿,
    尾巴尖微微颤动,隨时准备发起致命一击。
    这是地里的幽灵,最狡猾,最耐心的杀手。
    猞猁这东西比狼还难对付。
    狼是群居动物,打起来有跡可循,
    但猞猁是独行侠,神出鬼没,还擅长偷袭,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,连老猎人都很难抓到。
    “这是要截胡啊。”
    更麻烦的是,这只猞猁显然是盯上了这群马鹿,想偷袭那只体弱的母鹿。
    如果让它先动手,鹿群肯定炸窝,到时候四散奔逃,
    別说打公鹿了,连根鹿毛都捞不著。
    而且猞猁受了惊,钻进石缝里就找不到了,那身雪白的皮毛可就浪费了。
    自己这趟就白来了。
    陈锋心里快速盘算著。
    必须抢在猞猁前面动手。
    但公鹿的位置不好,贸然开枪大概率打不中要害,反而会惊跑鹿群。
    怎么办?
    就在陈锋思考怎么办的时候,猞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,耳朵猛地竖了起来,金色的眼睛朝陈锋的方向扫了一眼。
    但它什么都没看到。
    陈锋藏在巨石的阴影里。
    猞猁犹豫了两秒,又转过头,继续盯著那只母鹿。
    身体弓了起来,后腿肌肉绷紧,隨时准备发起衝锋。
    不能再等了。
    陈锋的手指搭在扳机上,缓缓扣下。
    陈锋並没有瞄准那头最大的公鹿,而是瞄准了那只准备偷袭的白猞猁,
    这东西皮毛太珍贵了,要是能打下来,比鹿肉还值钱。
    而且打了它,鹿群受惊,肯定会往山口跑,那里有黑风埋伏。
    子弹打出的瞬间,那只猞猁正腾空而起,四爪离地,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。
    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它的脖颈,从左侧贯穿到右侧,带出一蓬血雾。
    猞猁的身子猛地一震,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拍了一下,从半空中跌落,
    在地上翻滚了几圈,四爪蹬了几下,就不动了。
    一枪毙命。
    陈锋没有急著去捡猞猁,因为枪声一响,鹿群瞬间炸了窝。
    那头公鹿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,带著母鹿群,疯了一样向著山口方向狂奔。
    三只母鹿跟在它身后,跑得比兔子还快,眨眼就衝出了几十米。
    它们跑的方向,正是北边的山口。
    那里有黑风和白龙。
    山口处,黑风和白龙早就等得不耐烦了。
    听到枪声,两条大狗猛地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,挡在鹿群的必经之路上。
    黑风站在路中间,呲著牙,发出狂吠。
    白龙在旁边策应,时而往前冲两步,时而往后退几步,做出要扑上去的样子。
    公鹿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嚇了一跳,前蹄一滑,在地上打了个趔趄。
    但它很快就稳住了身形,低下头,露出光禿禿的头顶,摆出攻击的架势,想要从两条狗中间衝过去。
    黑风不退反进,往前冲了两步,又猛地跳开,避开公鹿的衝撞。白龙从侧面扑上去,在公鹿的后腿上咬了一口。
    虽然没咬破,但疼得公鹿一哆嗦,速度慢了下来。
    两条狗配合默契,一个在前面虚张声势,一个在后面骚扰偷袭,硬生生把公鹿的衝锋给打断了。
    公鹿被前后夹击,慌了神。
    它不再往前冲,而是一个急转弯,一头扎进了旁边的一片深窝子里。
    那里窝足有一米五深,不知是哪个猎人踩好点的陷阱。
    公鹿庞大的身体陷进雪里,四蹄乱蹬却拔不出来,速度瞬间降到了冰点。
    “机会!”
    陈锋提著枪,带著幽灵冲了下去。
    在距离差不多六十米左右的时候,陈锋举枪,枪托抵肩,眼睛透过瞄准镜,锁定了公鹿的颈椎。
    砰!
    第二枪!
    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公鹿的后颈。
    从第七节颈椎穿入,从喉咙穿出。
    那头还在挣扎的巨兽,身子猛地一僵,四蹄停止蹬踏,轰然倒下。
    剩下的三只母鹿早就嚇破了胆,四散奔逃,眨眼就消失在密林深处。
    陈锋没有追,
    打一头大的就够了。
    贪多嚼不烂。
    弄不回去也是白搭。
    陈锋先去看那只白猞猁。
    他蹲下身,伸手把猞猁翻过来,仔细检查了一遍。
    子弹从脖颈左侧射入,右侧穿出,伤口不大,皮毛保存得很完整。
    这皮毛通体雪白,没有一丝杂色,油光水滑的。
    摸上去像丝绸一样顺滑。
    尾巴又粗又长,尖端是黑色的,蓬鬆得像一把刷子。
    陈锋乐得合不拢嘴。
    猞猁皮。
    而且是纯白色的猞猁皮,
    猞猁皮號称“软黄金”,一张上等的猞猁皮,能换一辆自行车,还能再搭一块手錶。
    纯白色的更是稀世珍品,可遇不可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