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8日,星期一
    上午8点半。
    “叮铃铃....”
    金胜正在洗漱的时候,外间手机响了起来。
    放下毛巾,快步走了出去。
    是一个座机號码。
    0530开头,正是当地这边的。
    估计是检察署打过来的。
    “金律师嘛,我是乔庆瑞。”
    “哦...乔检察官你好。”
    “你申请调取的两个新证据,目前已经在我这边了。”
    “多谢乔检,我马上就过来。”
    “好,我就在办公室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...”
    结束通话后,金胜也加快了速度。
    同时发了个信息给施磊和蒋梦瑶。
    9点钟,一行三人准时出门。
    几分钟的路程,很快就进入了检察署。
    还是三楼办公室。
    金胜敲过门后,径直走了进去。
    “乔检察官,早上好。”
    “你们好。”
    乔庆瑞递过一个文件袋道:“这是时小迁的所有前科记录。”
    “里面还有他在案发当晚,从那个地方进入的视频截图。”
    “至於他身上其它財物部分,暂时还没有定论。”
    “治安方面也解释过详细的原因,认为与本起案子並无直接关联,便做了另案处理。”
    “关於你提的情景模擬,由於得协调各方,目前领导正在考虑当中,可能还要一段时间。”
    “但为了案子能更好查清事实,估计同意的概率很高。”
    “还有你提到的三次讯问,两次笔录的情况,我也向负责此案的主办警官进行了查证。”
    “第一次是在案发后不久,只属於普通询问性质,所以並没有形成正式的笔录。”
    “你在卷宗中看到的两次笔录,一次为治安局审讯室,另一次是在看守所內。”
    “但很遗憾,同步的录音录像,只有看守所这一次有。”
    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3条,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。”
    “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严格规定之外。”
    “治安机关有权自主决定是否『录音或者录像』。”
    金胜表情平静,实则心里冷笑不已,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!
    里面没问题才怪。
    就是不清楚,乔庆瑞是否也参与了其中。
    自己看过两份口供,有『异议』的,正是治安局这一份。
    在看守所那次,郭立民很鸡贼搞了引导性提问,乾脆避开了关键点。
    乔庆瑞作为一名检察官,自己都打出明牌了,他不可能会看不到。
    想玩....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。
    但先说好,玩出火可別怪我。
    先是伸手接过文件袋,金胜才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:“那看来这位郭警官,接下来要有大麻烦嘍。”
    “他可能忘记了一点,卷宗里有一份伤情鑑定报告。”
    “给出的等级是:重伤...”
    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治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。”
    “一旦涉及致人重伤的案件,无论起因是什么,在讯问过程中,必须要进行同步的录音录像。”
    “既然眼下没有,那第一份笔录就要作为『非法证据』,直接予以排除。”
    “因为我实在不清楚,其中是否涉及了『诱供』、『逼供』.....等非法手段。”
    “而这第二份,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说明。”
    “因此同样要予以排除掉。”
    “哪怕到了法庭上,我相信法官也一定会支持这个论据的。”
    “乔检察官,你说是这个理吗?”
    金胜的话音落下,耳边纸张翻动、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    办公室內突然变得极度安静。
    眾人立即也都抬头看了过来。
    目光各有不同,好奇、看热闹、探寻....等等。
    但心里都浮现了一个问题,所以这是准备正面硬刚吗?
    大家都是专业人士,金胜口中所引用的法条,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
    严格算起来,郭立民都能称得上失职了.....
    真要是上了法庭,说不定连法官都会骂娘。
    乔庆瑞此时皱著眉头,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    张了张嘴刚准备说话的时候,金胜又继续道:“结合案卷中所有资料、证据,我是不是还能这样说。”
    “时小迁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后,被马义阳追上。”
    “妄图带著偷盗而来的財物脱身,便掏出隨身携带的尖刀开始攻击。”
    “由於马义阳服过5年的兵役,体格健壮,接受过严格的训练。”
    “所以在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,无奈反击才將对方击伤。”
    “不知道这样.....算不算是正当防卫。”
    “乔检察官,你觉得呢?”
    (double kill)
    连续两个问题,金胜直接把乔庆瑞给问得有点懵。
    但他也不是毫无准备。
    就晃了几秒钟,便回过了神。
    “金律师,既然你觉得治安提交的口供有瑕疵,那我给马义阳重新做一份。”
    “有任何情况都能仔细说清楚。”
    “这样总该行了吧!”
    金胜笑著点头道:“当然,讯问嫌疑人,这也是你们检察署的权利。”
    “但基於这位郭警官连续出现违规行为,並且全都是针对我方当事人。”
    “我非常怀疑他的动机。”
    “甚至这个录音录像到底是没开,还是故意藏起来,那也有待商榷吧!”
    “所以现在,我正式向贵检察署提出立案监督。”
    “同时也会向上级治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。”
    “麻烦乔检察官帮个忙,带我去走一趟『其它部门』如何。”
    办公室內其他检察官听完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。
    这是逮著对方不鬆手,整死人的节奏啊!
    问题是人家手里有证据。
    肯定一告一个准。
    脱衣服不至於,但弄个『小处分』掛身上概率很大。
    乔庆瑞此时有点发毛,心里甚至產生了一丝悔意。
    其实第一次的讯问录像,眼下就在自己手里。
    里面有什么猫腻,更是心知肚明。
    同时脑海里也不由回想起,几天前去治安局找郭立民的情景。
    当时拿到时之迁的犯罪记录后,自己突然提出要调取录音录像。
    郭立民闻言,脸色立马变得有点难看。
    最后经过交谈、追问,才清楚缘由。
    之后在对方再三拜託之下,还是选择了拿『人情』,帮他一把。
    因为自己在心里衡量过得失,认为问题不大。
    哪怕金胜这边不肯,有疑惑,最多重新做一份笔录就行。
    郭立民毕竟是在县治安局工作,以后万一有啥事情的时候,他绝对能帮得上忙。
    所以.....为了利益最大化,就答应了下来。
    可谁曾想......金胜却不按常理出牌。
    不论是立案监督、还是向上级反映。
    只要隨便一查,这事铁定包不住。
    按照相关规定,治安局给嫌疑人做笔录的时候,通常需要两个人一起。
    除了郭立民之外,当时还有另一个同事在场。
    之后更是把录音录像放入了档案室,进行过登记造册。
    漏洞实在太多,瞒不住啊!
    虽说解决办法也有,但总不能为了一个错误,犯下更大的错误吧!
    可眼下自己把话都说出口了,还需要想办法圆回来才行。
    定了定神后,乔庆瑞开口道:“金律师,我同事们还得忙工作,不如咱们去会议室聊吧!”
    “好啊...没问题。”
    金胜答应的很爽快。
    既然能主动约自己单独聊,那里面说法可就多了。
    很多刑事类案子,不一定就非要开庭才有结果。
    治安、检察,这两个环节直接解决掉的案子更多。
    至於民事类的,那就海了去了。
    在普通律师的理解中。
    调解这个行为,能极大程度减少审理时间,有效解决一些爭端。
    根据相关数据统计,经济类案件,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的,超过60%以上都履行了义务。
    而通过判决执行的,只有不到30%。
    可有些案子......法官和调解员,会反覆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,势必要在这个阶段就把纠纷给完结掉。
    知道为什么吗?
    这里有个潜规则.....
    第一:案子情况复杂,双方当事人很难搞。
    各有各的道理不说,还有一定的证据支持。
    同时案例库中判例的支持力度不够,爭论不小。
    无论怎么判,都会有一方不服。
    一旦上诉,改判、发回重审,法官就会很头疼。
    可用上调解手段后,那二审的改判率....就会为『零』。
    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,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。
    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,都具有法律效力。
    只要没有履行,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    第二:明知道不占理、不占法,可有亲朋好友、领导『打过招呼』的案子。
    上了庭,无论怎么判,最后输的一定是法官自己。
    而通过调解,就能完美搞定。
    大家都满意不说,人情也给出去了。
    打个最简单的比方:
    一辆轿车行驶在路上,正准备向右拐弯的时候,一个老人站在护栏旁突然摔倒了。
    双方没有一点接触,甚至两者之间的距离还有好几米。
    哪怕交警出了事故认定,说司机没有责任。
    可老人的家属却不服,直接告到了法院。
    最后经过调解,司机赔了一笔钱。
    你说这是为什么?
    ............
    隔壁小会议室中,四人正式落座。
    乔庆瑞看了两眼施磊和蒋梦瑶两人,在隱晦的提示,想要单独谈。
    可金胜却完全就当没看到。
    从邀请来会议室那一刻,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己方手里。
    爱说不说。
    『咳....』
    乔庆瑞见金胜丝毫不为所动,隨即乾咳一声道:“金律师,说起郭立民这个人,我前几天特意去打听过。”
    “虽说有点小毛病吧,可人並不坏,业务能力还挺强的。”
    “至於这次的违规,我想也是事出有因。”
    金胜淡淡的瞟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
    违规还特娘违出理了。
    连『事出有因』这种话都能说的出来,也不嫌害臊。
    眼见金胜没接话,齐庆瑞又接著说道:“前段时间,治安那边有一次工作岗位调整。”
    “郭立民本来有机会往前进一步的。”
    “可出於一些原因,最后竞爭失败了。”
    “心里估计憋著火吶!”
    “还有这个案子,本来並不是他负责的,但领导直接点了他的名。”
    “说起这个,其实就跟你们律所分配案子一样。”
    “哪怕你再不想接,也无法直接拒绝。”
    说到这里的时候,乔庆瑞停顿了一下。
    可金胜依旧一言不发。
    『共情』这一套,自己太熟悉了,前段时间经常在法庭上使用。
    都已经完全免疫了。
    乔庆瑞嘴角抽了抽,继续说道:“金律师,说真的....大家相互体谅一下,你也別跟他一般见识了。”
    “至於笔录这一块,我保证给你当事人安排得妥妥的。”
    “你看这样行不行。”
    估计是一直没接话,所以这次直接发问了。
    金胜隨即调整了坐姿,身体略微往前倾。
    “乔检察官,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。”
    “大家虽然都是打工的,可性质却不同啊!”
    “他郭立民既然穿了这身衣服,那就得负起这份责任。”
    “如此轻易就把个人情绪带到正常工作中来,他是有发泄渠道了,可我当事人怎么办?”
    “无论是他们治安、还是你们检察、亦或是法院,你们办的是案子吗?”
    “是別人的人生、是一家子的前程啊!”
    “多少人为了寻求一个公平公正,寧愿花费大量精力、財力、物力在奔波。”
    “或许他们最后得到的,远不如付出的多。”
    “甚至是失望而归。”
    “可为什么明明知道,却依旧要这么去做呢?”
    “就拿眼下这个案子来说好了。”
    “我的当事人马义阳,他有错吗?”
    “凭什么你郭立民就得把『不满』撒到他身上去。”
    “他得罪你了?”
    “还是说小偷是你家亲戚啊?”
    “身为一个执法者,要是连最基本的中立、客观原则都做不到,呵呵......”
    说完后,金胜冷笑著摇了摇头。